提高商調錄取機率,有關用人單位想法
年齡、用人單位業務屬性、個人積極配合度、考績及履歷等,都會影響商調錄取成功機率,不要預設有無內定,想去就投缺。
Contents
勞動市場年齡偏好
40歲分水嶺
年紀越大越難商調,年輕時盡量嘗試更換不同單位,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單位後,在單位內拚升遷,同事曾有感而發地說:40歲以前,投履歷幾乎都上,40歲以後,投履歷連通知面試都沒有。
當我綁約期滿,開始投缺找單位,想要稍微更正同事說的話,年齡這件事要看單位屬性,年輕好處就是反應和吸收都快,年長有公務經驗累積的優勢,各有各的好。
單位年齡偏好不同
地方政府和直轄市公所較偏好年輕人,因為業務量大、需要即時因應時事作為及應對民眾,年輕教導起來更有彈性和靈活度,公務經驗多的人做事方法根深蒂固難以撼動。
中央聽以前同事說較偏好公務經驗豐富的人,最好曾經做過大型專案,或是處理過特殊案件,尤其喜歡地方政府出身,做過政策性業務。
鄉下公所反而偏好年紀較長的人,後來推測,因為鄉下除了本地人外幾乎不太會有人去,注重的是將人留下,覺得年長者較不像年輕人頻頻異動,穩定性佳。
難以跳脫原本業務
用人單位為了讓業務順利銜接,通常會找有做過一樣業務經驗的人,如果沒有人做過相似業務,會選擇相同職系的人,雖然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同一職組內的不同職系能相互調任,但有時不是想換就能換。
舉例來說,社勞行政和社會工作職系都能調任人事行政,但其他職系想要調任必須先有相關經驗,例如在學校、衛生所等綜合行政兼辦人事再轉人事行政 ,或是去人事通常比較不想去的單位(像是醫院、地方政府等)。
有一次投公所綜合行政職系,應徵出納業務,對方看有社勞行政工作經驗,面試當場直接問社會課未來預計出缺1名,是否願意到社會課?後來這個缺正取是原本就有過出納經驗的人。
面試和實際業務不一樣
不可抗力因素調整
從上簽職缺外補、事求人公告、面試徵才、開人事甄審委員會、簽報錄取人員、人事電話通知、發商調函、對方單位回函同意過調、派令下來、最後報到,單位規模越大耗時越久。
在漫長的等待時間,有時候會有一些突發狀況,導致開缺業務和實際進來業務不同,曾經有同事商調後將其原本辦理的業務開缺,結果開缺不久後,另一名同事育嬰留停,因此內部業務緊急做調整。
主管調整業務的權力
主管面試時,詢問能否接受可能會換業務,回答不能接受的結果可想而知,最後來報到的確實是面試時,回答可以接受主管調整業務的人。
其實換位思考就知道,主管會想要什麼樣的下屬。
而且就算面試沒有詢問,實際到單位報到,依然有可能遇到主管調整業務的情形,不管是考試分發或是商調投缺,考試類科或開缺內容都是參考,進來後辦什麼業務才是真的。
如果真的很想去該單位,先卡位再想辦法內部佔缺,也不失為一種方法。
有背景的內定缺
有些職缺,不用明講,一看就知道用人單位有屬意的人選,公告日數只有3天就不建議投履歷,超過3天的我覺得都有機會。
內定缺會有幾種狀況,在地人或家庭因素返鄉有找人講,另外一種是地方首長或主管的挖角,還有一種是從單位商調出去後再回原單位,看過不少次同事調出去後又調回來。
如果有想要去的單位,不要想太多,就是投履歷,就像前面所講,也許面試過程中,用人單位可能會告知有別的職缺待公告,有投有機會。
履歷表透露出來的訊息
在eCPA人事服務網-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(MyData)-求職-履歷表下載,可以看到自己的公務人員履歷表,不只一次面試,看見面試官拿著履歷表資料,詢問問題。
光看履歷表,用人單位便能決定想要的面試人選,甚至有些已經默默決定好要用誰,擇優面試後發現不符所想,多半會直接重新徵才,所以能不能通過第一關書面審查至關重要。
基本資料
履歷表第一部分是基本資料,年齡、地址、學經歷、考試訓練資格、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資料(公職社工)一目了然。
這部分面試會詢問的問題比較少,但很關鍵,包含年紀大為什麼想調動、非在地人為什麼想來這個單位、每個單位都待不久的原因等。
經歷及現職
履歷表第二部分是任免及銓敘審定有案的資料,除了正式人員年資外,公部門擔任約聘雇人員的年資也會出現,如果有其他派兼情形也會註記在履歷表上。
我有機關內平調、降調他機關和派兼,所以會被詢問這部分,平調是因為業務調整改佔其他缺比較少被問,派兼是擔任採購稽核小組,面試業務和採購有關的用人單位有詢問過這部分。
而為什麼降調幾乎是面試必問題目,一般而言,用人單位對承辦人降調的接受度比較高,對主管或高職等降調的接受度比較低,除了自願降調外,來到公所有看過地方首長把課長往下調整成承辦人,而這些在履歷表上會如實呈現。
考績等次及分數
履歷表第三部分是考績,雖然網路上很多人會分享置考績如浮雲,就可以隨心所欲,必須坦白說,如果還有想要商調,至少要拿一個甲,才比較有機會進入面試。
如果真的拿了很多乙,只要乙的分數在79分,想好連年拿乙的說詞,還是能夠商調成功,78分以下就真的要花非常多心力,向用人單位展現非錄取你不可的原因。
其他部分
履歷表上其他部分,獎懲如果有被懲處面試會詢問原因,其他部分用人單位多是看過而已,不太會詢問。
簡要自述(自傳)
履歷表最後一部分是簡要自述,我的作法是先想好用人單位可能會詢問的問題,然後在簡要自述帶到,並因應不同用人機關徵才業務調整自傳內容,盡量避免在履歷表書面初審就被刷掉,提升面試的機會。
簡要自述內容一定要和履歷表其他部分呈現一致,否則用人單位在瀏覽履歷表會產生奇怪的違和感。
履歷重點、面試可能會問的問題、簡要自述如何撰寫,有請教過認識的主管和經驗豐富的同事,如果可以,建議請別人幫忙進行履歷健檢,說不定會找出沒有注意到的盲點。
結語
面試一次不成,還有第兩次、第三次,商調單位不喜歡,就再商調到另外一個單位,盡量嘗試,不要留下後悔,關於商調,唯一的建議就是,不要預設太多,想去就投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