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動多元性別友善LGBTI+
較常聽到的多元性別認同,採用歐盟五大族群分類,分別為女同性戀者(Lesbian)、男同性戀者(Gay)、雙性戀者(Bisexual)、跨性別者(Transgender)、雙性人(Intersex),包含其他非順性別異性戀認同等便成為LGBTI+。
多元性別處境
我國多元性別(LGBTI)者生活狀況調查
依據行政院112年度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「我國多元性別(LGBTI)者生活狀況調查」研究案(計畫編號:S1101013A),調查結果可以發現下列情形:
出櫃對象依序為伴侶或配偶、兄弟姊妹、母親、父親、朋友。
多元性別族群認為減少歧視最有感的部分是在「法律或政策上的改變」,不管是在直接歧視法條修正或刪除,或是通過施行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」,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可以合法結婚的國家。
然而歧視依然出現在生活之中,在臺灣,歧視最常發生場域依序是原生家庭、工作職場及同儕團體。
但與國際不同的是,多元性別者對於環境有安全感,很少因為擔心遭受歧視而避免在公眾場合有親密互動,反而對於親人有較高度迴避,最經常避免的場域是「我家附近」。
同性結婚及終止結婚
108年5月24日起已可辦理同性結婚登記,行政院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可以查到108年以來相同性別結婚及終止結婚對數。
數據顯示108年通過施行之同性登記對數最多,108至110年呈遞減,不分性別的終止結婚率差不多。
同性結婚登記的人數男同性戀者低於女同性戀者,可能原因為社會傳統價值觀對於男性和女性的期待不同,男同性戀者尤其受到傳統傳宗接代觀念影響。
男性 | 111 | 110 | 109 | 108 | 合計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結婚 | 699 | 536 | 672 | 931 | 2,838 |
終止結婚 | 158 | 126 | 100 | 50 | 434 |
終止結婚率 | 22.6% | 23.5% | 14.9% | 5.4% | 15.3% |
女性 | 111 | 110 | 109 | 108 | 合計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結婚 | 1,794 | 1,323 | 1,712 | 2,013 | 6,842 |
終止結婚 | 455 | 381 | 272 | 60 | 1,168 |
終止結婚率 | 25.4% | 28.8% | 15.9% | 3% | 17.1% |
推動多元性別友善
進入社區宣導多元性別
不管是研究數據或是實務現場,常看見多元性別的衝突發生在原生家庭,也許是因為待在家庭的時間多於職場或校園。
因此如何讓家庭接納多元性別,尤其是讓相對保守的長輩認識多元性別,便是推動的重點。
在社會局處時,為了讓多元性別概念進入家庭,同事認為有些說不出口的話,透過影像更容易傳達,他要進入社區,讓社區長輩了解什麼是多元性別和不同性傾向。
內部討論報告後,決定除了少部分在電影院、婦女館/婦幼館、演藝廳等正式場地外,大部分場次將安排深入社區宣導多元性別,為了讓更多人參與,選擇利用假日和晚上播放有關多元性別的電影。
一直都很敬佩這位很有想法的同事,只要是對的事情,只要是能夠讓社會變得更好的事情,他就會全力以赴,我無法想像怎麼撼動長輩的傳統觀念,甚至無法想像要怎麼讓社區同意進去播放這類型電影。
辦理幾場次後,發現深入社區並進入家庭真的有發揮影響力,但也必須承認,遭到了不小的反彈,汙名與歧視無所不在,不只一次接到陳情,甚至是在電話中破口大罵,認為政府在洗腦人民,同性喜歡就是不正常的事情。
實務上,政策或計畫的訂定過程,很難做到理性模式,即完全掌握充分資訊並不受其他因素影響而產出政策並執行;絕大多數情形是邊做邊調整的漸進模式,甚至是地方首長、民意代表及利益團體多方角力下而成的政治模式。
業務後來被重視並獲得支持,常是因為外部力量推動。